关于沈阳市社保、医保“一网同办” 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尊敬的各参保单位:
为了给广大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沈阳市社保中心与医保中心联合推出“一网同办”服务功能。自 7 月 1 日起,此项功能将在全市参保单位进行推广。
届时,参保单位通过沈阳政务网登录社保或医保任一网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登记时,无需切换网厅入口即可在线选择五险协同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在社保中心官网“表格下载”处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