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及《关于规范沈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30号),原为沈阳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沈阳广济医院及沈阳市沈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因实际情况,现已申请解除工伤保险协议关系。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所有工伤人员工伤医疗,相关人员后续就医问题由医院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