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今天是
沈阳社保微信公众号 舒心社保智能问答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信息
关于调整2021年12月份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银行代扣缴费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为配合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切换工作,现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12月份银行代扣缴费时间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原12月18日正常银行代扣缴费业务提前到12月10日进行。

    2.对于2020年1月—12月期间未缴费且有补缴意愿的人员,需于12月15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缴费核定,并及时存足资金,确保12月15日前银行扣缴成功。

    3.对于2021年1月—11月期间未连续缴费及新老缴费基数差额未缴纳人员,继续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扣缴,请及时存足资金,确保12月15日前银行扣缴成功。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上述办法执行。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5日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路103号 邮编:110031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024-12345-1号键【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9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辽ICP备14007410号-5 网站识别码:2101000012 辽公网安备21010502000341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