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一体化质量与水平,按照新民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新民分中心(以下简称新民分中心)定于近期搬迁至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26年8月20日(周四)至8月23日(周日),8月24日(周一)起将恢复办公。
二、搬迁地址
新民分中心将搬迁至新民市东营北二路60号,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专区。
三、注意事项
1.新民分中心8月20日至8月23日搬迁期间,原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办公地点将暂停业务办理。
2.咨询电话:024-27624729(企业个体)、024-27625118(综合)。
3.欢迎您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服务APP和“沈阳社保”微信服务号等方式进行网上办理。
特此公告。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新民分中心
2026年8月18日
辽公网安备21010502000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