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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能量”小常识 ——警惕!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不能随意提前支取,小心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25-08-07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案例警示】你以为的“代办服务”可能是诈骗陷阱!

  不少网友反映,发现身边出现了一些“代办服务”的小广告,号称花点服务费就能帮人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提前取出来解决燃眉之急。然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提取是有着严格规定的,正常情况下既不能提前支取,也不能随意领取!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某些参保人员急需用钱的心理,打着能提前支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幌子实施诈骗,让不少人遭受了财产损失。

  【政策红线】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1.《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只有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才允许提前领取: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没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在离境时或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依法全部继承。

  除了这几种法定情况,任何声称能协助提前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行为都是违规且不可信的。贸然轻信“小广告”,不仅可能取不出钱、被骗一笔手续费,还会被套取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造成财产和参保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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