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6月起,沈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含省网厅)业务办理时间由原每月1-15日调整为全月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及时通过网厅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