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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转回户籍地,还能在居住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回户籍地的失业人员,按当地标准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如居住地不为户籍地,可通过网上申领,无需回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网上渠道有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网址是:si.12333.gov.cn。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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