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已经结束(认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文件第七条第(一)款“离退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规定,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决定,对居住在国内异地或境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在2020年底前未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暂时停发养老金。请上述人员尽快进行认证,以免影响正常享受养老金待遇。
认证方式:
1、国内异地居住人员。通过人社部“掌上12333”APP手机人脸识别认证或邮寄照片进行认证。
2、境外居住人员。(1)本人手持护照通过QQ视频进行认证(QQ号3489425060);(2)邮寄领事馆、政府部门开具的生存证明;(3)邮寄本人持当天报纸、身份证或护照拍摄的清晰照片到市社保中心。
服务热线:024-22521299、024-82510065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邮编:110031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退管部收
具体操作方法请到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bzx.shenyang.gov.cn/)按示意办理。
被暂时停发养老金人员,可以从认证完成后的次月起续发并补发养老金。
特此公告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2月19日
沈阳市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操作说明
按照规定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每年需进行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退休人员可以通过人社部“掌上12333”APP或邮寄照片进行认证。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一、沈阳市退休在国内外省、市居住人员办理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
方式一: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目前仅针对退休人员,遗属请用方式二)
(一)注册并领取电子社保卡
手机下载并打开“掌上12333”,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立即登录”。
如果是新用户需要注册,点击“新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设置密码等,最后点击“立即注册”。
注册成功后,需要申领电子社保卡,点击“电子社保卡认证”;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立即认证”;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领取电子社保卡”。
按要求进行人脸识别,识别完成后自行设置电子社保卡密码,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完成”(注意,电子社保卡密码与“掌上12333”APP密码各自独立,请分别牢记),点击“立即登录”。
重要提示:以上步骤为软件注册及领取电子社保卡,但还未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请继续按步骤(二)操作。
(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登录APP,在首页点击“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或者在“推荐专题”下的“电子社保卡”中找到“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如需补充信息请如实填写,并点击“下一步”,点击“开始认证”。按照操作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如果操作成功,会出现认证成功提示。
方式二:邮寄照片认证
退休人员手持身份证和近期报纸,拍摄一张照片并打印,要求报纸版头日期和身份证号码清晰。
将此照片邮寄到退管部,并在信中写明认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社保大厦 退管部。
邮寄电话:024-22521299
二、沈阳市退休在境外居住人员办理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
方式一:本人可手持护照通过QQ视频进行认证(QQ号3489425060)。
方式二:邮寄领事馆、政府部门开具的生存证明。
方式三:邮寄本人持近期报纸、身份证或护照拍摄的清晰照片到沈阳市社保中心。
采用邮寄方式的,信中需要写明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职工编号、国内委托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社保大厦 退管部
邮寄电话:024-2252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