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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回复

受理编号2024010919030901受理状态处理完成
受理来源网站诉求时间2024-01-09
诉求标题请政府各部门统一数据口径
诉求内容在和员工谈离职事宜,针对沈阳市社平工资三倍产生了分歧。员工只认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5030元》,而且员工上网查询,跳出来的第一个也是这个数据。但众所周知,城镇非私营单位,指的是政府、社会团体和其他非金融机构资助的经济单位,而并不是指大多数的企业。 给沈北新区仲裁处打电话,一开始说用的是养老保险的数据,我反馈养老保险三倍上限是20529元,后来又去问别人(估计也是现查的数据),也反馈社平工资是26258,即用的沈阳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差了5700元之多。 可以理解政府为弱势群体员工的利益考虑,可是现在市场下行,企业本身就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而且企业不是不承担作为企业的职责,而是数据的来源应当是有理有据,方能让企业和员工都心服口服。 只是想要一个准确的、官方发布的沈阳市社平工资的标准,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承办单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时间2024-01-09
办理结果您好:按辽人社【2022】27号文规定,2022年开始辽宁省内各市养老保险按照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缴纳。按辽人社【2023】18号文规定,一.2022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2116(月平均工资6843元)二.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529元/月,个人 缴费基数下限为4106元/月。 沈阳市社平工资三倍及《2022年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5030元》非社保中心的问题,请咨询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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