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市委授予市社保中心团委委员张楠2022年度“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021年9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选派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我中心选派法库分中心张楠同志赴康平县二牛所口镇岔海挠村开展驻村工作。驻村以来,张楠同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狠抓基层党建质量,重视青年人才培养,注重推动产业发展,着力增强经济实力,其所在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该同志多次受到康平县委、县政府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