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辽公网安备21010502000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