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通过手机APP选档?
答:自2022年1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主体移交税务部门。可以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自主选择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
2、为什么每年要缴纳新老基数的差额部分?
答:在每年新缴费基数没有公布前,、我市个体人员一直沿用上一年缴费基数。每年省确定的缴费基数公布后,统一调整为新的缴费基数及上下限,并通过银行代扣或税务端口自行缴纳的方式补缴保费差额(缴费基数公布前已办理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丧抚待遇领取、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的人员不再补缴差额)。
3、本人今年5月以前都是个体缴费,6月份参加工作由单位缴费,还用缴纳1-5月的差额吗?
答:可以不缴纳新老差额部分。停保人员、转移外省市人员、调转企业人员可以不缴纳。
已退休人员不缴纳差额部分。
4、扣缴到账如何查询情况?
答 :两种方式(1)微信搜索“沈阳社保”公众号-左下角“智-办事”-“我的社保”-“权益证明”可查询并下载。
(2)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接收每笔银行扣款短信确认。(此方式请确保预留手机号码正确)
5、以前个体人员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未缴费就自动停保,现在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自2021年1月起我市个体人员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未缴费,系统不再予以停保处理。个人可以按月缴费,也可以在12月份一次缴纳本年12个月的保费。但是不能跨年缴纳费用。例如2022年1月不能再缴纳2021年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