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今天是
沈阳社保微信公众号 舒心社保智能问答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三险一盘报盘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1-05-06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请问“报盘”系统对电脑和浏览器有什么要求?

  

  答:建议使用IE9以上的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未查询到税务申报待实缴信息”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税务缴费未到账。一般在单位缴款后的3-5个工作日可以查询到。

  

  3、“上月实际工资收入”填写三险缴费基数可以吗?

  

  答:为方便企业报盘,模板参照了税务报盘内容,后面增加一列“三险缴费基数”。但我们只校验“三险缴费基数”,“上月实际工资收入”据实填写即可。

  

  4、上月实际工资收入和三险缴费基数是否一致?

  

  答:上月实际工资收入据实填写,和三险缴费基数不一定一致,当低于全省全口径社平60%时,基数按全省全口径社平60%填写,高于全省全口径社平300%时,基数按全省全口径社平300%填写。

  

  5、三险缴费基数是指三险缴费基数和吗?

  

  三险缴费基数是每个人的缴费基数,养老、工伤、失业是同一个基数,不是三个险种的总和。

  

  6、提示“费款所属期与核定年月不一致”,为什么?

  

  答:原因一是费款所属期与缴费年月确实不一致,此种情况不允许报盘,网上报盘的只能是当月交费做实当月,补缴必须通过窗口做补缴核定。

  

  二是费款所属期不应录到日,费款所属期要录到月,如202105。

  

  7、职工“暂停参保”是不是不能做实,必须是正常参保状态吗?

  

  答:是的。

  

  8、提示“信息错误”是什么原因?

  

  答:一是职工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有误;二是人员停保状态,不能报盘。

  

  9、停保人员需要到窗口办理续保,需要办完才能上传,能否先报其他人?

  

  答:不能先报其他人,需要一起上传。

  

  10、盘里个别基数带小数的,均提示“三险缴费基数乘以养老个人缴费比例8%与养老保险费不一致”,为什么?养老缴费金额已经保留两位小数了。

  

  答:以个人缴费金额为准,养老保险除以8%、失业保险除以0.5%,得出的基数可以有2元以内的误差。

  

  11、提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合计**、失业**、工伤保险费合计**元”,与实际税务申报缴费金额有差异,怎么办?

  

  答:按税务申报缴费金额调整报盘明细金额,每个人的基数可以有2元以内的误差。但如果三险种人员存在差异或单险种缴费,只能办理退费。

  

  12、提示申报失败,请问是什么原因?怎么办?

  

  答:申报失败一般是由于单位人数过多,系统申报失败,本月不能在网上报盘了。还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1、按原办法在税务系统报盘;2、将报盘文件发送至参保区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各区养老报盘邮箱》,工作人员收到邮箱文件后会尽快为您单位记实账户。3、到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窗口报盘。

  

  13、我单位有退休的,本月报盘失败,怎么办呢?

  

  答:可以到窗口,按原来报盘方式给窗口手工做实。

  

  14、请问从5月开始,三险一致,只是指基数一致了吗?还是说,养老保险新增成功了,就代表其他两个险种也成功了呢?

  

  答:因为三险不是一个业务系统,人员增减需要分别做。报盘是在税务申报缴费到账后再做,盘里基数、人数必须一致。

  

  15、报盘成功,工伤和失业就不用报了吧?

  

  答:报盘成功,请点击“工伤做实”按钮进行工伤保险记实。失业保险记实由失业经办机构完成。

  

  16、从下月开始,失业增人,报盘里的工资基数也必须得跟养老基数一致了吗?

  

  答:是的,三险一个基数。

  

  17、失业保险增员正在审核中,是否需要等失业保险增员完成后才能报盘?

  

  答:可以报盘,养老做实后,数据给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按此盘做实时,人员需已审核并与养老一致。

  

  18、我单位有小时工只缴工伤保险的,怎么办?

  

  答:非全日制用工,若企业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也不能缴纳工伤保险。国家将出台新业态人员保险相关政策,待文件明确后执行。

  

  19、提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合计**、失业**、工伤保险费合计元”,与工伤实际交费不一样,怎么办?”

  

  答:“三险一盘”申报中,三个险种的缴费基数相同、人员相同,据此计算的缴费额如果与实际缴费不一致(允许1元以内差额),需办理退费。

  

  20.工伤保险传盘后的金额 ,比实际的缴费金额多0.1元,有影响吗?

  

  答:可以有1元误差,不影响。


附件:社保分中心接收企业报盘邮箱地址.xls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路103号 邮编:110031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024-12345-1号键【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9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辽ICP备14007410号-5 网站识别码:2101000012 辽公网安备21010502000341号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