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以下为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全部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建账前缴费年限+特殊工种折算年限]×1.4%。
其中: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退休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12+退休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12×(指数合计÷指数年数)】÷2 。指数合计为本人每年缴费工资基数和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