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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部分社保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停机维护的通告》,税务部门将于2023年12月24日18: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进行停机维护。因此,将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各险种参保登记、增减人员变动等业务办理(其中查询类业务、工伤参保预登记、工伤保险工程项目人员参保申报可正常办理)。

  停机期间各区、县(市)社保经办窗口、辽宁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服务APP等渠道将无法办理相关业务。

  请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停机维护的通告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停机维护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将于2023年12月24日18: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对我省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进行停机维护。停机期间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辽宁移动办税APP、辽事通APP、签约扣款、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将无法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

  请广大缴费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早办理相关涉费事项,避免影响相关待遇享受。因暂停缴费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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