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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养老保险待遇责令退回催告书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养追催1号


翟颖女士 :

    翟颖210105********4021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特向你公告送达该催告书。

    2023年5月13日,你已经签收我中心邮寄送达的《养老保险待遇责令退回决定书》,责令你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137,577.00元返还到我中心指定账户,或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办理返还事宜,但你在指定期限内未予返还,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再次向你送达本《催告书》,责令你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137,577.00元返还给我中心,逾期不还,我中心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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